………德安县政务第期………
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,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,我县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已正式启动,具体资助政策有哪些,小编为你介绍!
资助对象及标准
学前教育阶段
1
脱贫家庭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(以下简称监测对象)、城镇贫困家庭幼儿按元/学期/人标准发放。
2
农村低保家庭和贫困家庭残疾幼儿学生按元/学期/人标准发放。
3
其他贫困家庭幼儿按元/学期/人标准发放。
义务教育阶段
1
寄宿生生活补助
小学生元/学期/人(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在此基础上加元/学期/人);
初中生元/学期/人(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在此基础上加元/学期/人)。
2
非寄宿生生活补助
小学生元/学期/人;
初中生.5元/学期/人。
高中教育阶段
1
普通高中免学杂费
德安一中元/学期/人;
德安二中元/学期/人;
开学报到时直接减免。
脱贫家庭、农村低保、残疾、特困救助供养、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可享受。
2
普通高中助学金
按贫困程度分为1元/学期/人、0元/学期/人、元/学期/人三档发放。
脱贫家庭、城镇贫困家庭学生等按最高标准发放。
中职教育阶段资助
1
免学费
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(含县镇)学生、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艺术类非戏曲表演专业学生除外)按照元/学期/人,在开学报到时直接减免。
2
助学金
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、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0元/学期/人标准发放。
………德安县政务第期………
推荐阅读?一图读懂《九江市深入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实现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若干措施》?蒲亭镇:战疫情、抓建设、解难题,南方尼龙粘扣项目建设跑出“加速度”编辑:汪爽
初审:卢余玮
终审:邓泽焰
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