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商务部发布公告,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聚酰胺-6(尼龙6)继续征收反倾销税,自年4月21日起,有效期为5年。
根据商务部的调查,原产于日本的进口聚酰胺-6(尼龙6)在中国市场上的倾销幅度为18.1%至.1%,给中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,且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。
聚酰胺-6(尼龙6)是一种重要的工程塑料,广泛应用于汽车、电子、电器、机械、纺织等领域。我国是聚酰胺-6(尼龙6)的主要消费国和生产国,年我国聚酰胺-6(尼龙6)的产量为93.8万吨,消费量为.7万吨,进口量为26.9万吨,其中来自日本的进口量占比为65.4%。
商务部表示,将继续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》的规定,依法开展反倾销和反补贴工作,维护公平贸易秩序,保护国内产业的合法权益。